为加强网络教育学生思想教育工作,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弘扬勤奋好学之风,引导2014届(春)毕业生塑造良好的形象、留下美好印象,起到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的作用,请相关教育中心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组织工作。
一、评选方式
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部分。
1.书面申请:学生本人填写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其中含个人自述、1寸证件照各两份(1寸照片原件);教育中心填写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》;
2.网上申请(教育中心操作,学生不需要操作):教育中心在网上“优秀生评选”中核实申请者信息,符合者提交评选。(具体操作:在“教学管理平台”里的“学务管理”下,输入“学号”或者“用户名”,优秀类型为“优秀毕业生”,评选状态为“暂未评选”,凡符合条件者“评选提交”。)
二、评选具体要求
1.评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《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(修订稿)》,认真把关,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。教育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评选标准(报校本部备案)。
2.评选对象:2014届(春)正式毕业生;
3.评选比例:各教育中心2014届(春)正式毕业生总人数的5%;
4.评选程序:坚持条件,执行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宁缺勿滥的原则。
(1)教育中心成立评优小组,制定评选办法,并向学生宣布评选通知和评选要求。
(2)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《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(见本通知附件;也可在学院主页www.ecustmde.com“学习园地”版块的“学员须知”里自行下载表格;)
个人自述:用第一人称写,宋体小四号,行距1.5行,字数约800字(注:若发现文章有严重的抄袭现象,将取消该生的参评资格);
平均成绩:每学期∑课程成绩/∑课程数。各课程成绩按最终成绩计入。总平均分:∑学期平均分/5。
评优小组根据学生申请,进行审核,计算总评分。
优秀表现附加分:由教育中心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客观评定,并由班导师或相关负责老师签字确认,该项最高分不超过5分;
(3)教育中心意见:由评优小组组长填写意见并签名,盖上教育中心公章。
(4)教育中心按总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,汇总、填写《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》,签字、盖章后及时上报学院。
5.上报学院截止日期:2013年12月19日。
6.在评选工作中,注意时间安排,不得拖沓。不报、或过期上报一律视自动放弃评选。至截止日期,材料必须齐全,否则同样视为放弃评选。
7.学生如有投诉,由评优小组负责解释、回复。